【不给两万块,就炸南昌火车站】上高一名男子编造恐怖信息 - 旧闻新读
Thursday, May 28, 2009 | Author: dudu

  2006年8月21日,南昌铁路局收到一封恐吓信,写信人要求南昌铁路局给他汇款20000元,否则他将炸毁南昌火车站,一时间南昌铁路局如临大敌,警方迅即展开了抓捕行动……

  2007年1月15日,曾给南昌铁路局写恐吓信,扬言要炸南昌火车站的嫌犯李火根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,他被南昌市铁路运输法院以“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”判刑。李火根为何要写恐怖信,他真的要炸火车站吗?


南昌火车站世界球

  南铁收到恐吓信

  “不要认为是恶作剧,我可是说到做到的!”

  2006年8月21日,南昌铁路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收到了一封普通信件。

  工作人员拆开这封信,却被信的内容震惊了:“我是一个瘾君子,由于没钱抽,我到处坑骗亲朋,导致亲朋都不跟我来往。我父亲已被我气死了,母亲也得了精神病。为了给母亲治病,我已向‘老大’借了8000元。但才过一个月‘老大’就要我还20000元。我没钱还,他们就打我女朋友。还说再给我3天时间,否则就打死我们。我现在逃到了这里,身上已没有了钱,几天没吃饭,只好出此下策。

  请你们在2天内凑20000元打到我的账户里,如果明天晚上12时前没有见到钱的话,那我就拿炸药到火车站去。切记,我请你们认真一点,我既然敢这样做就不打算活了,不要认为是恶作剧,我可是说到做到的。我2天没吃饭,我恨这个世界,恨你们这些有钱人,所以我要报复。如果把钱给我打进去了,我会告诉你们贩毒的窝点,到时拿了钱,我会打电话给你们。如果你们认为是开玩笑的话,那就准备看新闻吧。

  切记,我敢公开我的名字,我就敢炸了你们南昌火车站。记住明天晚上12点前没有见到钱的话,那我也就对不起火车站的朋友了。账号:6221286843636601深圳农村信用社沈某某2006年8月18日”。

  工作人员收到信后,他们马上向南昌铁路公安局报案。

  警方行动

  12天抓获写信者

  2006年8月21日17时许,南昌铁路公安局接到报案后,高度重视,连夜召开了紧急会议,他们分析案情,成立了专案组调集刑侦骨干力量、紧急启动防暴预案,并在第一时间里,将案情汇报铁道部公安局、江西省公安厅。当晚,专案组成员兵分几路驱车赶往深圳、东莞、惠州、上高等地开展侦查和抓捕嫌疑人工作。同时,从21日至9月3日,南昌铁路公安处调集派出所民警、刑警、特种治安警等警种共200余人,并调来搜爆犬,对南昌火车站的站台、候车室、售票厅、行包房、进出通道口、到发的旅客列车等关键地进行地毯式搜索,对进出站人员进行严密查堵,以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。2006年9月3日,李火根在惠州被公安人员抓获。

  步入歧途

  模仿电视节目写恐吓信搞钱

  据李火根供述,2006年6月初,他被查出患有胆囊炎和心脏病,心里十分害怕会转化为癌症。他听人说要想治好心脏病,得花很大一笔钱,少则数千,多则数万,而他身上连一千块也拿不出。

  正当李火根为没钱治病患犯愁之际,他在东莞万江镇的出租房里看电视时,无意中看到了一个案例,案例的内容主要是,一个不法分子为了搞到几万块钱,给某铁路局写了一封恐吓信,限定某铁路局在3日之内凑几万块钱打到他的账上,否则他就炸火车站。李火根看完后,就产生了模仿电视节目写恐吓信搞钱看病的想法。

  7月的一天,李火根来到深圳松岗镇谭头工业区,找到打工时认识的朋友沈某某,他对沈某某说:“我不准备干了,现在又没有钱,你借一张卡给我,到时候打钱进来方便。”于是,沈某某就借了一张深圳农村信用社的卡给李火根,并将密码告诉了他。

  李火根对东莞火车站的情况不熟悉,便将目标锁定在南昌火车站。2006年8月17日,李火根乘火车从东莞出发,8月18日上午到达南昌火车站。

  8月18日上午,他下火车半个小时后,来到南昌站前路邮局的邮政大厅,买了一本信纸和一个信封,然后就坐在邮局的公路边上写好了恐吓信。将信封好后,在信封上收信人地址栏写上“南昌铁路局收”。

  李火根将恐吓信投入信箱后,他回到了上高县,但没有回家看望父母,而是在上高朋友处玩了两天,然后又来到新余、南昌、深圳、惠州等地四处游玩,一路不停地刷卡,看南昌铁路局是否给他的账上打钱。在发现南昌铁路局没有给他的账上打钱后,李火根只好来到深圳横岗镇一个初中同学那里,一心等南昌铁路局给他的账上打钱。

  自食其果

 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获刑一年半

  在公安人员的审讯中,李火根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经公安人员审查,2004年7月,李火根因犯盗窃罪,被上高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零6个月。李火根从未从事过爆破工作,不懂爆破,也没有炸药,没有同伙。“我是抱着侥幸的心理,铁路局不给我打钱,我就算了;能够给我打钱那就最好!”在公安人员提审时,李火根这样说。

  2006年10月10日,李火根被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,12月11日,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被告人李火根涉嫌编造恐怖信息罪,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。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李火根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,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遂依法判决如下:被告人李火根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。
 
        上高博客编辑:希望上高人的好名声要远扬,这种名声可别扬啊!!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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