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年50多岁的李某是上高县徐家渡镇某自然村村支书记。2006年下半年,李某为发财与一名农副产品老板合伙做生意,因资金不足便动了挪用公款的念头。2007年至2008年2月,李某利用职务之便,采取假进账、虚填单据等手段,先后挪用公款16万余元用于做生意。
现年50多岁的李某是上高县徐家渡镇某自然村村支书记。2006年下半年,李某为发财与一名农副产品老板合伙做生意,因资金不足便动了挪用公款的念头。2007年至2008年2月,李某利用职务之便,采取假进账、虚填单据等手段,先后挪用公款16万余元用于做生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