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une 9, 2009 | Author: dudu

现年50多岁的李某是上高县徐家渡镇某自然村村支书记。2006年下半年,李某为发财与一名农副产品老板合伙做生意,因资金不足便动了挪用公款的念头。2007年至2008年2月,李某利用职务之便,采取假进账、虚填单据等手段,先后挪用公款16万余元用于做生意。

详细阅读 |分类: 上高新闻 | 关键词: 上高县村支书  挪公款  上高警方   | 评论  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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